如果能和那個人一樣,在天空中飛翔的話。

  這樣的願望,讓我第一次意識到「自己」的存在。

  在此之前,我從來沒有主張過自我,從小就養成我羞怯的個性,簡直就像是要將每一天奉獻給誰一般地生活著,從老師的期望、朋友的期望、家人的期望….來選擇自己的行動,就算是再怎麼無理,如果能讓這些我很喜歡的人露出笑容,我也就沒關係了。一定要成為大家所要求的那個自己,或許當時我誤以為這就是所謂的溫柔,唯有最喜歡的人們的眼淚,是我最不願見到的。

  我啊,每天都將自己的話、自己真正的心情,原原本本的全都放在心中,這樣活了過來。

  然而,卻出現了一個人,他讓這樣的我改變,成為一個有自我主張的人,他就是麥可喬丹,NBA界的超級巨星。

  我想要像他一樣,在空中飛舞打球!

  那是我第一次有了自己的意志,每天練習七個小時,即使太陽下山,也絕不停止。
  
  只是,以那片天空為目標。
  
  然而,新的世界咚咚咚的,拍了當時正全心全意熱中於籃球的我的肩。
  
  小學六年級的春天,藉著姊姊偷偷寄到事務所的履歷表,事務所提出邀請,問我要不要來看光源氏的演唱會,一開始,我大大的反對,因為我已經有了所追求的目標,但是,我果然還是不太擅長堅持自己的主張,結果,我抱著只看完演唱會就直接回家的打算,前往了約定的地方。
  
  在那裡,還有一個人,一個看起來就是讀書的料的人站在那兒。
  
  他的名字是,堂本光一。
  
  我並沒有覺得
和這個人會有些什麼,只是因為同姓而感到驚訝,可是,讓我驚訝的並不僅止於此,演唱會開始後,光源氏一邊滑著四輪溜冰鞋,一邊唱著歌。
  
  我說不出話來,他們,在這名為舞台的天空中飛舞著。
  
  儘管和我一直以來追求的天空不同,但那絕對是一片天空,在那片天空下,一邊感受著光和風,一邊展開雙臂飛舞那七個魂魄,使我震撼不已。
  
  在這之後,與其說是我決定要追求那樣的魂魄,到不如說,當我注意到的時候,身體早已自然而然地展開追求了。
  
  大概是從那時候開始吧,我走出了另一條自己的道路。
  
  在我的眼前的路被分成兩條,那麼,該走哪一條呢
像這樣的瞬間,拜訪過我的人生好幾次。但是,要選擇哪條道路呢,或許是因為前方正開滿著蒲公英,也或許是枝葉間流洩而出的日光很美的緣故,或者只是因為想這麼做…….
理由可能出人意料的簡單。我的情形也是,並不是完全排除那樣深層的考慮,而是,真的,當我注意到的時候,就已經走在這條路上了,儘管如此,現在回想起來,那果然是命運相差極大的兩條道路。
  
  有件突然想到的事情,如果,我就這樣留在家鄉,繼續打籃球的話,會變得怎樣呢
…..

  
  或許會變成籃球選手吧,不,也或許最後我會從事,跟籃球一樣讓我也很喜歡的美術相關工作,總之就是因為喜歡,所以全心全意的去作些什麼,像是進入有美術系的大學,學些正統的繪畫,或是從事插畫、設計等相關工作
….。然後,某天,打開電視時,看到一個名叫堂本光一的男子,活躍於銀光幕前….
。有時候我也會想,那才真的是自己原本該走的道路吧。
  
  就是因為我不擅長站在人前,又不擅長對周圍的人說出自己的意見,所以有時候會對於為了要持續在這片天空飛舞而感到痛苦,因為我不知道筋疲力盡的翅膀該如何休息才好,有時我也會吐露出洩氣的話語,但是,這依然是我的工作,是我應該作的事情,現在我可以這麼想了。
  
  無論選擇怎樣的道路,一定都會有痛苦存在,因為生存就是一場戰鬥(當然也會有開心的事情。)即使走上了別的道路,也一定會有因為太過痛苦而停住腳步的時候,也一定會有因為漸漸地不了解真正的自己,而懷抱著如迷路的孩子般,那樣無依無靠的心情而顫抖的時候,不,應該說,今後也還是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。
  
  但是,因為有許多人,和無時無刻都陪在我身邊的兩隻愛犬在,我自己似乎找到了能夠前進的場所。現在的自己能做些什麼,該做些什麼,是什麼東西把我和大家結合在一起
…..
我或許已經漸漸地了解了,大家或許會想「你騙人!」但是,我現在真的這麼認為。
  
  我已經決定要變得堅強,如果不這樣的話,就無法向大家說「謝謝」了。
  
  雖然要成為大家所追求的那個堂本剛很困難,但我會努力的去作現在的我可以作到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  
  現在,在我眼前,雪白的霧有漸漸瀰漫開來的感覺,老實說,那裡並非充滿著明亮的希望之光,但是也非完全的黑暗,那就是我現在的天空,我的道路。

          
  用我的方法前進吧,然後,在未來的某一天,我想要變得堅強,堅強到足以成為大家所追求的那個堂本剛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oi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